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指,六歲以上有特殊需要的兒童,支援政策由教育局統籌,但教育局未有制定支援指引,以致學校的融合教育政策,難以照顧不同種類特殊需要的學童;加上缺乏服務認證機制,目前學校不需要向已經獲得認證的機構購買服務,令特殊需要學童得到的照顧服務參差。協會又指,懷疑有特殊需要的兒童,輪候評估的時間過長,多於承諾的時間。政府對這類學童的家長亦欠缺支援,令他們精神壓力大。

協會要求政府,將目前為六歲以下特殊需要兒童提供的津貼,受惠對象擴展到六至十二歲,以及加強監察及制訂支援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