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顧會下午召開會議,資方拒絕就復職權重新展開談判。資方代表郭振華會後指,新修訂提出若僱主拒絕執行復職令,罰款將不設上限,擔心出現濫用情況,僱主亦無法估計營商成本,認為早前勞資雙方訂出罰款為僱員月薪三倍、上限為72,500元較好,值得繼續沿用,期望能盡快通過。郭振華又表示,未收到政府有關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的相關數據,他曾向勞福局長羅致光查詢,引述對方稱資料非常複雜,指資方要收到具體數據,才能夠分析政府預留150億元用作取消強積金對沖是否足夠,但認為政府態度正面。
勞方代表鄧家彪指,目前決定權在於政府,如果政府決定方案原封不動再提交立法會審議,勞方不反對;但如果政府有意游說資方再展開談判,勞方亦樂意配合。立法會原訂一月底進行《2017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辯論,工黨張超雄提出修正案,將罰款增至六倍及不設上限等,政府認為偏離勞顧會共識,決定撤回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