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黄振球,早前承認使用虛假文件騙取政府超過190萬元置業資助,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監9個月,緩刑2年。裁判官表示,以監禁18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對社會貢獻良多,而且有悔意、性格良好,因此減刑。黃振球在庭上一直緊握雙手、低頭並閉目聽取判詞。
案情指,58歲的黃振球1997年在「公務員房屋福利聲明書」上,聲稱單身及配偶無接受任何置業資助,作虛假、錯誤及欠妥陳述,誤導政府向他批出超過190萬元的房屋貸款及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