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後,中共中央今日公布《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其中黨中央機構改革進行調整,包括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中央審計委員會及新的中央黨校等;另外,由中央統戰部統一管理宗教工作,及僑務工作,不再設立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中央政法委員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