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早前裁決位於東涌稔園村的「念園」骨灰龕場,不違反禁止從事厭惡性行業的地契條款。地政總署表示,經詳細考慮判詞、律政司法律意見,以及缺乏新法律依據下,決定不會上訴,但龕場仍需按《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取得相關牌照,符合其他法例及政府規定,才可合法經營。署方強調,今次個案屬個別裁決。並不代表其他同類作骨灰龕場用途個案會獲得批准。每宗個案會按實際運作情況,以作出決定。

「念園」的發展商早前不滿地政總署,指他們將東涌稔園村的丁屋,興建成骨灰龕場,是違反地契中禁止從事厭惡性行業條款,並將土地收回,發展商入稟高等法院獲判勝訴,政府提出上訴但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