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拆工程承辦商「永達建築材料」,由於在大潭白筆山道紅山半島進行工程期間,在屋苑外的行人路棄置建築廢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公司負責人被判罰款8000元。環保署去年9月接獲舉報,經調查及蒐證後,確認永達建築材料違反《廢物處置條例》。今年1月,紅山半島另一名清拆工程承辦商同樣因非法棄置建築廢物被定罪。
環保署已再次敦促紅山半島的物業管理公司,要求他們加強管理屋苑工程承辦商,並增加巡邏以確保工程期間產生的建築廢物獲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