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轄下的工作小組正檢討安老院與殘疾人士院舍住客最低人均面積。有院舍業界透露,署方早前約見業界,指長遠目標是10年後升至人均9.5平方米,與現時甲一級院舍看齊。有私人院舍營運者指,一旦人均面積升至9.5平方米,宿位將減少,難以達到收支平衡,可能導致結業。工作小組委員之一、香港安老服務協會主席李輝認為,政府在提高最低人均面積的同時,應增加向甲一級院舍買位的數目,以提高院舍收入。

另一名委員、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認為,人均面積9.5平方米已是社署98年推行「改善買位計劃」時提出的標準,質疑現時只追回20年前的標準,認為有需要將院舍寢室及非寢室人均面積分別增至8平方米。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網誌指,安老院舍法定最低人均面積有必要提升,但大幅上調至16平方米並不可行,說社會要平衡理想與實際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