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引入稅務居民概念,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港澳同胞有五年寬限期。香港稅務學會理事王銳強說,內地收緊稅務居民定義,在內地住滿183日的境外人士,就要繳交全球收入的徵稅,相關稅率較本港高出很多,薪俸稅稅率將會由本港的2至17%,大幅增加到內地的3至45%,而且部分本港不需徵稅的收入,在內地亦要徵稅,包括股息及買賣股票所得收益,都會增加在內地的香港人稅務負擔。

他認為,部分經常往返內地的港人,或在內地長期居住的港人,可能會減少在內地的逗留日子,避免需要交稅,將會阻礙本港經濟融入大灣區發展,亦妨礙人才流通。他說,本港政府應該和內地部門商討,在避免雙重徵稅安排上,明確列明徵稅權在本港手上,可以減輕港人在內地的稅負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