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檔案法小組委員會發表諮詢文件,初步建議《檔案法》立法,但未有明確表明會訂立刑事罰則,會再諮詢公眾意見。小組委員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廖長城表示,訂立罰則需要經過審慎評估,執行上亦不是「硬板一塊」,舉例如果有人因疏忽而違反《檔案法》,需要負上刑事責任的話,將會大大打擊公務員士氣。

被問到政府能否以「政治敏感」為由,拒絕將檔案移交至歷史檔案館,廖長城指不論檔案的內容敏感與否,只要有需要,政府都應該開立檔案,並妥善保存,讓社會明白政府的決策原因,達至透明問責,對將來的政府亦有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