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裁定旅行社大航假期,提供虛假商品說明的旅遊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成,罰款1萬元。案情指大航假期去年9月一個一天團在深圳發生車禍,造成2死42傷,團友事後向大航假期索償時,發現旅行團不受旅遊業議會「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保障,與當日行程單張的描述不同,向海關舉報。暫委裁判官葉誦謙在庭上指,公司職員展示的行程單張,已屬違反商品說明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