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6歲前殘疾人士院舍職員,因為去年非禮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的女院友,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八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在判刑時表示,被告職責是照顧事主,但就利用與事主之間的信任,侵犯對方,原則上要判處阻嚇性刑罰,但考慮到被告的年紀及認罪,因此判監八個月。

案發在去年十一月,一名女院友在院舍去廁所時無鎖門,被告突然推開門及將她非禮。女院友第二日通知父親及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