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月一日起,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收緊至65歲,但下月一日之前已經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不受影響,殘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綜援金額亦不受影響,不論年齡都可繼續領取較健全成人為高的金額。政府表示調高合資格年齡,是鑑於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把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趨勢。

此外,政府下月增加多項支援和津貼的金額,加幅2.8%,包括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以及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預計共惠及約126萬人,政府為此將每年額外投放12.53億元。下月起,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最高金額,亦會調高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