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法律年度開啓典禮上致辭,指香港憲制基於《中國憲法》及《基本法》,兩者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在法律或事實上均毋庸爭議。她表示,本港實施的普通法,是香港的普通法;她引用過往判詞指,如果終審法院認為外地的裁決不適合香港情況,可以拒絕採納有關判決,顯示普通法可以因應當地社會、文化和經濟結構,發展出適合的法律體系。

鄭若驊表示,有人因為裁決結果不合心意,就無理地肆意抨擊,甚至惡意中傷法官,這些言行不能容忍;如果證據充分及情況合適,定當採取法律行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