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辯論由公民黨郭榮鏗按基本法73條提出,傳召律政司長鄭若驊出席下次大會,解釋不就UGL事件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議案。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指,傳召鄭若驊交代檢控決定,是要避免制度惡化,並非公審或干涉。民建聯張國鈞批評,泛民目的是希望以立法會權力挑戰律政司的獨立決定,議案一旦通過,往後律政司任何檢控決定,都可以被議會挑戰。

鄭若驊回應指, 如果通過議案,會干涉或影響律政司在刑事檢控工作的獨立性,破壞基本法63條賦予的憲制保障。她指,她和律政司同事處理UGL案時,都是不偏不倚,無畏無懼,按檢控守則專業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