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與26間營運機構代表開會後,放寬「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細節,容許60至64歲健全綜援申請者,自由選擇是否參加計劃;如果選擇不參加,每個月綜援金額將被扣減200元。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一個電台節目回應說,扣減金額只是象徵式懲罰,相信絕大部分人士都不會受影響。他又解釋,只有少部分健全人士,在過去半年無特別理由或情況下,寧願被扣減200元綜援金,都不願意見社工及找工作。

羅致光說,綜援受助人尋找工作期間,可在兩年內,取得最多2000元交通津貼,強調政策並非「只罰無賞」。他又認為,若果市民有工作,即使是做兼職,都有利精神健康及社交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