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即日起放寬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的參加條件,換車車主擁有舊私家車的期限,由3年或以上減少至18個月或以上,而車主領有車牌年期的最低要求,亦放寬至換車前12個月內,最少要有10個月車牌。兩項有關參加條件的修訂,是直至「一換一」計劃2021年3月31日完結為止,至於計劃下的其他所有條件及申請程序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