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警員2016年在黃大仙處理一宗藏毒案時涉嫌提供假口供,訛稱從疑犯身上搜出毒品,早前被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稍後至中午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說,妨害司法公正嚴重之處,在於或有無辜的人受冤入獄,或罪有應得的人逃之夭夭,但正如控方所指,無證據顯示案件涉及插贜嫁禍,即使藏毒案疑犯被定罪,都是罪有應得。雖然三人的行為干犯法例,但在道德層面上有可爭拗之處,未必完全不可接納,期望法庭考慮以緩刑方式處理。辯方又指,次被告女警員李軒賴去年十二月剛為人母,嬰兒需要照顧。
案情指,涉案的男女警員及男警長,2016年底在黃大仙下邨拘捕一名藏毒案疑犯後,聲稱檢獲的毒品及吸食工具是從疑犯身上搜出,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三人當時並無搜身,疑犯其後接受盤問時,亦稱曾將毒品拋入草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