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的質詢環節表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推進社會工作領域職業資格互認,只是很籠統的說法,強調社工界毋須過慮,強調文件只是鼓勵香港社工到內地提供服務,政府亦無計劃為落實資格互認而修訂《社工註冊條例》。

林鄭月娥指,《規劃綱要》是長遠的框架性規劃文件,難以每件事都列明是「南向」或「北向」,而且兩地的社工註冊制度並不相同,香港社工由獨立的社工註冊局負責,內地社工就由內地機關負責,最終能否達致資格互認,始終都是取決於社工註冊局,希望社工界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