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昨日民陣發起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遊行,指當中很多言論及口號偏離修例目的及內容,強調修訂是源於去年台灣殺人案及堵塞現時漏洞,並非全部涉及內地,亦不是為某一個特定司法管轄區而設立或度身訂造,而修例後特區政府會全權決定是否移交逃犯,亦有法庭把關,移交安排會保留現行條例下的人權程序保障,包括不移交政治犯、疑犯可申請人身保護,以及有上訴權利。林鄭月娥強調,政府有很大決心,事不避難,不會收回修訂,未來會要求保安局及律政司作詳細解釋,包括移交細節及法律程序,希望市民能清楚修訂是針對嚴重罪行逃犯,亦避免香港成為逃犯的避風港,影響香港公眾安全,又指台灣殺人案有時限,反問社會是否樂見未能彰顯公義。
林鄭月娥又指,政府一向尊重言論及表達自由,但留意到很少部份人士藉遊行鼓吹港獨,重申對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破壞國家安全、主權領土完整行為,是不會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