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計劃落實一手樓空置稅。政府建議,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獲發入伙紙達12個月,如果未有出售,亦未按市價出租超過6個月,就要繳付空置稅,金額相當於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表示,留意到近年發展商的貨尾單位持續上升,因此有需要推出措施,強調目的並非遏抑樓價,並不是要針對發展商做生意,不是想將市民和發展商放在對立面,而是希望在房屋供應短缺之下尋求平衡點,希望建好的房屋可以盡快推出市場。
自由黨邵家輝反對空置稅,認為破壞自由市場,指一旦樓市逆轉,發展商也不會持貨,空置稅將增加樓市大跌的機會;又指豪宅裝修可能長達一年,一併徵稅並不公道。民主黨鄺俊宇就擔心如果無關連的兩間公司互租物業,就可以規避空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