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受賄、濫用職權、內幕交易及洩露內幕信息案,在廈門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其中受賄罪判無期徒刑,濫用職權罪入獄八年,內幕交易罪判監七年,數罪並罰,判處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上繳國庫。陳樹隆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查明,陳樹隆在1994至2016年擔任多項公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及個人在企業發展、職務晉陞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超過2.7億元財物;在獲悉上市公司的內幕信息後,安排他人買入相關股票,非法獲利1.3億元,並將信息洩露,令其他人從中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