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全面接納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報告及建議,包括日後只係因應特定情況,在有需要時,才進行公務員入職薪酬調查。現時入職薪酬調查,是每三年進行一次,政府日後會在個別資歷組別,超過一個公務員入職職級出現嚴重招聘困難,聘任情況嚴重惡化,或者本地經濟出現不能預見的急劇轉變,對本港就業市場可能構成重大及持久影響時,就會進行入職薪酬調查。
至於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就維持每六年進行一次。薪常會的報告亦建議這兩項調查,繼續沿用現行調查方法,但加以優化,包括增加調查機構的數目,以及要求參與調查機構,提供入職職位的薪酬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