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成功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區域法院由請沒收令,向一名販運大麻男子追討約370萬元的犯罪得益。

海關前年三月在元朗拘捕涉案男子,去年四月向高等法院申請限制令,凍結涉案男子約370萬元資產,區域法院其後裁定被告違反《危險藥物條例》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罪成,去年十一月判監50個月。海關昨日獲法庭頒下沒收令,若被告違反沒收令,將會被法庭加刑3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