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原常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華楠,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及公職。省紀委監委指,李華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等,涉嫌受賄犯罪,嚴重違反黨紀。當局決定收繳他違紀違法所得,並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今年60歲的李華楠,是安徽太和人,2005年起在深圳市工作,2015年起出任深圳市委常委、副書記及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