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回應有藝人在的士車廂被偷拍事件,指事件中收集及使用有關錄像的資料使用者現時身份未明,呼籲受影響的資料當事人向公署投訴。他強調整個事件中,最能準確說出箇中事實的是資料當事人,在找不到司機和當事人不選擇向公署投訴,以及類似事件並未普及的情況下,公署不能妄自動用資源,巡查裝置攝錄器材的的士。

黃繼兒又表示,了解到的士安裝攝錄系統的目的,是防止罪案及避免司機與乘客之間的爭議,都可保障雙方。由於相關政府部門正草擬有關政策和指引,公署將會繼續配合,以達《私隱條例》下保障個人資料原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