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出席一個論壇時,回應立法會審議逃犯修訂條例草案的委員會「鬧雙胞」,他形容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屬於內務委員會「生出來的兒子」,而內會的確是「高一層」,可以下達命令。但他表示,內會指引列明,若果透過內務守則以傳閱方式要求議員表達意見,一旦有議員反對,都要開會討論。
昔日曾擔任內會副主席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則表示,內會正常不應該干預已經成立的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運作,但有議員認為,委員會最資深議員涂謹申,未能履行主持職責、選出主席,令委員會失效、無法審議條例草案,是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