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向前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案,早前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和刑期,律政司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高等法院上訴庭早上開庭處理上訴許可。代表律政司一方指出,上訴庭判決涉及重大法律論點及程序問題,上訴庭法官在判詞提到,涉案署理總督察可能只是自然反應地主動伸手去擋三文治,並不構成普通襲擊,但律政召一方質疑,控辯雙方不論在原訟庭及上訴庭都沒有討論過有關論點,認為法官在判詞提出新議題前,控辯雙方都有權先提出回應及觀點,讓雙方有合理的爭拗機會,因此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