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涉嫌貪污的案件,早上繼續由馮永業出庭自辯。馮永業表示,他2003年認識陳婉玉後,直至2005年5月才知道對方是港聯直升機的行政總裁,指當時感到奇怪,因為陳婉玉並無向他提及過轉了工作崗位,其後他已經沒有再處理與港聯有關的項目申請。他說,當時考慮到兩人關係可能對他的未來工作有潛在利益衝突,他開始考慮離開政府,指因為家庭而無法公開與陳婉玉的關係,唯一解決方法是離開政府。


馮永業強調,絕對沒有利用兩人關係,或因陳婉玉曾給予他51萬元臨時按金購買物業,而在處理航權申請時濫用公職人員權力,重申他不認為51萬元臨時訂金是「甜頭」,他亦絕對沒有出賣他對香港政府的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