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就他與商人陳婉玉涉貪案,完成自辯。馮永業接受主控官盤問時表示,初認識陳婉玉時,覺得對方自尊心極低,不喜歡與人討論任何時事、政治和經濟等的事,因為任何較複雜的事,都很容易令她覺得自己甚麼都不懂。馮永業又指,陳婉玉不喜歡他人提及她的家事,以及家庭和教育背景等,亦有很多關於陳婉玉的事,他都是透過今次聆訊才知道,強調自己並不清楚陳婉玉的財務狀況。對於主控官詢問,陳婉玉有否提及過,想將多些精神投放在工作上,馮永業回答指沒有,又指陳婉玉只說過,想花多點精神陪伴他和「睇樓」。
至於為何案中的羅便臣道雍景臺單位,為何會改由馮永業成為買家,馮永業解釋指,當日他同陳婉玉通電話,對方曾提出「一次過買三間(物業)」的質疑,令馮永業覺得對方有保留,為免撻訂,於是提出由他接手,但強調若果是他自己買樓,他未必會購買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