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召開八小時特別會議,討論逃犯條例修訂。民主黨涂謹申質疑,港府因應內地法律有「屬人管轄權」,會將「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引渡到內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否認。區諾軒又問,港府會否將被澳門裁定貪污罪名成立的商人劉鑾雄,移交到澳門,李家超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指任何司法管轄區向香港提出移交請求,港府將按個案的事實根據、案情及證據處理。李家超又指,修例下充公犯罪得益,必定是兩地同屬刑事罪的犯罪得益,並非民事上的充公;律政司亦指,沒收犯罪所得並非坊間所講的「殺人封艇」,處理沒收令亦不是「橡皮圖章」。

泛民議員在會上提出多項動議,包括邀請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出席會議,與局方對話;以及推遲在大會恢復二讀的日期,但在建制派反對下被否決。今日是議員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提出委員會階段修正案的最後一日,公民黨指會提出30多個修正案,民主黨指會提出過百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