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表示,決定就丁屋政策司法覆核裁決提出上訴。原訟法庭今年四月裁定,小型屋宇政策下以私人協約方式,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興建丁屋,不屬於《基本法》第40條內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當局認為判決涉及對《基本法》第40條,具憲制重要性,政府認為有理據提出上訴。

另外,發展局由即日起,將恢復處理在裁決前,即今年四月八日或之前,已臨近完成的個案,包括已準備簽立批約的私人協約,及政府土地換地批約申請。但在未有上訴結果前,地政總署將繼續暫停處理屬這兩類申請的其餘已接收個案,亦會暫停接收這兩類申請的新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