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表示,決定就丁屋政策司法覆核裁決提出上訴。原訟法庭今年四月裁定,小型屋宇政策下以私人協約方式,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興建丁屋,不屬於《基本法》第40條內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當局認為判決涉及對《基本法》第40條,具憲制重要性,政府認為有理據提出上訴。

民主黨立法會尹兆堅指,政府與民為敵,重鄉輕民,出賣港人利益,令人失望。他說,丁屋政策理應是歷史遺留下來的中短期措施,但就被鄉事派演繹為傳統合法權益,批評當局一直未有澄清是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