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違反保釋條件的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主任裁判官錢禮在庭上澄清及更改保釋文件,黃之鋒獲准在今日至本月23日出境德國及美國,23日返港,其餘保釋條件不變,黃之鋒簽署新的保釋文件後,獲准保釋離開法庭。他在庭外表示,遞交法庭的文件已清楚寫明,他原定昨日離港,指保釋文件中的離港日期出錯,各方都始料不及,亦不樂見。他批評律政司作政治檢控,認為如果情況持續,會得不償失,令衝突持續。他又說,即將到德國及美國出席多個會議,爭取國際社會支持香港民主。
控辯雙方在庭上就保釋文件出錯致歉,控方指原本的保釋條件指出,黃之鋒獲准本月12日至23日出境德國及美國,因此他昨日離境時在機場被警方以違反保釋條件為由拘捕。辯方亦就未有看清楚保釋條款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