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政府考慮透過引用《緊急法》或《公安條例》,借調其他紀律部隊部分人手,擔任「特別任務警察」。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回應指,警隊並無相關安排,但認為值得研究,強調警方不排除考慮任何可以協助執法的條例。鄧炳強又指,警方會因應不同情況,決定採用不同策略,例如有時驅散,有時拘捕。

被問到警方日前在將軍澳Popcorn商場衝突期間,以什麼罪名拘捕一名將軍澳醫院內科醫生,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當時有咖啡店被人惡意破壞,附近有200人不停叫囂,現場有兩名男子在警方驅散行動中,被警告過後仍拒絕離開,並不停叫囂,令現場起哄或影響整體序、破壞社會安寧,最終以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將他們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