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兒科基金發表聲明,指政府對香港兒童使用過度暴力和殘酷行為,以及對兒童成長和發展受長期的不良影響表示關注。基金又對特區政府沒有根據《1989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給予香港兒童應有的保護和權利感到驚駭和憤怒,指出不論身體或任何形式的暴力、化學武器、橡膠子彈、無理逮捕和不公正的執法都是絕對不可接受。基金呼籲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回應公眾訴求,以解決香港目前的社會問題。
聲明又建議政府應呼籲各方立即停止一切形式的暴力,特別是掌有權力的人士,必須停止任何侵犯兒童權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