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星期四實施新專利制度,引入「原授專利」,申請人可直接在港提交最長保護期20年的「標準專利」申請,毋須先在香港以外的指定專利當局提交,有助減省申請專利的時間。以紙張或電子方法提交申請,費用分別為480元及345元。

當局並改善現時最長保護期8年的「短期專利」制度,設立實質審查機制,防止制度被濫用,並維持在香港尋求「短期專利」保護的整體成本效益。新例亦會禁止在香港使用某些與專利執業有關,而具誤導性或令人混淆的名銜或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