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第三次審議公務員加薪的撥款申請,但民主派提出過去未曾動用的會議程序,要求傳召警務處長鄧炳強出席會議,會議陷入程序問題的討論,結果早上兩小時的環節,仍未能表決撥款。

陳健波提出三個方案處理行使傳召權的問題,強調不會成為先例,只會適用於今次會議,受到民主派質疑。民主派認為是偏離議會既有做法,又認為方案有違反基本法的風險。建制派建議,先讓委員會決定是否行使傳召權,如果否決就可繼續審議撥款申請,否則議員將可不斷要求傳召官員,拖慢審議撥款。會議最終未能達成共識,陳健波決定讓議員書面提交意見,下午會議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