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就公務員加薪撥款申請召開第4次會議,民主黨許智峯早前提出,傳召警務處長鄧炳強出席會議,會議現正討論如何行使傳召權。

建制派謝偉俊提出,應投票決定是否行使傳召權,擔心有議員日後每次審議撥款申請都要傳召官員,影響會議運作。議會陣線朱凱迪認為,警方濫捕濫告,批准公務員加薪猶如肯定警隊工作,因此才要求傳召鄧炳強,如果主席裁定傳召官員的議案符合規程,就無須經財委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