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早上門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和民主黨前主席楊森,3人分別被帶到九龍城、長沙灣及西區警署。據了解,3人涉嫌參與去年8月31日的非法集結,另外黎智英涉嫌2017年6月在維園刑事恐嚇一名記者。民主黨和工黨譴責警方的行動,認為是打壓市民示威自由,民主黨尹兆堅認為是「大圍捕」的開始。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警方是依法辦事,相信法庭會公正處理。

根據法例,非法集結罪,經公訴程序定罪的話,可判處監禁5年,經簡易程序定罪的話,可處以罰款5000元和入獄3年;而刑事恐嚇罪,經公訴程序處理的話,可判監禁5年,經簡易程序處理的話,可以判罰款2000元和入獄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