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全港多區爆發激烈示威衝突,11人被控在黃大仙非法集結,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兩名17歲女被告獲撤回控罪。兩人原本被控去年10月1日在鳳德道及盈鳳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撤回後,辯方提出訟費申請;控方以在兩人身上分別搜出防毒面罩及口罩,又指兩人打扮和示威者相似為由反對;辯方反駁指兩人被捕位置無人堵路及縱火,亦距離涉嫌非法集結位置幾個街口。裁判官羅德泉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兩人的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