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文,再次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美國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的議員,指特區政府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人採取法律行動是有「政治動機」,批評相關言論顛倒黑白、荒唐無稽,充斥反中亂港的「政治動機」,包藏唯恐香港不亂的禍心,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美國政客反中亂港的「政治動機」注定以失敗收場。
公署發言人指,黎智英之流長期從事禍國亂港活動,罪證確鑿,美國政客卻將他們粉飾為「集會與言論自由的踐行者」;特區警方嚴格依據法律對涉嫌犯罪的黎智英等人採取行動,美國政客卻顛倒黑白、污蔑特區警方「濫用法律」是出於「政治動機」,完全是賊喊捉賊。美方並以《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相威脅,充分暴露踐踏法治、為虎作倀的卑劣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