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表示,留意到網上有帖文指,公立醫院使用未在港註冊藥物。局方澄清帖文所指的藥物,並非用作治療新型冠狀病毒的藥物,強調會按衞生署的規定及指引,嚴謹引進藥物,但假如沒有其他選擇,公立醫院需要進口一些未經本港註冊的藥物,必須先得到衞生署同意,如果有關藥物印上非英語的藥物標籤,醫院藥劑部職員會因應情況提供所需訊息給前線員工,確保用藥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