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由外國地區抵港人士強制檢疫安排上星期四實施以來,有24人因違反檢疫令,被轉送到禁閉檢疫中心。單在今日,警方接獲市民舉報及經由政府電子監察系統發現情況後,即時上門調查涉嫌擅自離開居所人士,結果有10人先後要送往檢疫中心。衛生署和警方會繼續調查,搜集更多證據後供律政司考慮提出檢控。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000元。

政府呼籲市民利用網上平台「電子報案中心」(www.erc.police.gov.hk/cmiserc/CCC/PolicePublicPage?language=ch)和流動應用程式「Tell me@1823」舉報違反檢疫令的情況。政府又澄清,衛生署熱線2125 1122是讓受檢疫人士出現徵狀時求助之用,而並非用作舉報違反檢疫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