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示,政府在資助運動員備賽及參加國際賽時,部份個案遲交審計帳目而政府並無徵收罰款,亦有個案未有準時退還未用結餘。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出席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時表示,局方及康文署已馬上跟進報告的建議,會於下月底前按建議,完成檢視有關程序及修改相關指引。

審計報告又揭示,體育委員會舉行會議的次數,由2015年的11 次下降至2019年的7次,下降了三成六,認為需檢討及更新會議常規。徐英偉接納有關建議,指體委會的會議常規已多年沒有更新,局方會盡快檢討,若有需要會作出修訂。他又指,體委會及轄下事務委員會,過去5年的會議出席率平均高於7成,去年出席率低是受到社會運動影響,令會議要經常改期等,局方會採取適當措施,包括引入視像會議安排,方便委員出席會議,改善出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