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的現代教育英文科補習導師劉冠華,涉嫌向出任考評局評卷助理的前學生,20歲的黃子軒支付1000元報酬,獲取2017年文憑試英文科卷三的機密資料,兩人被控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西九龍裁判法院早上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控方無法在亳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劉冠華明知道公開資料會違反考評局的保密條款,仍然決定知法犯法,因此無法證明他有犯罪動機,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但二人的行為已構成控罪元素,因此拒絕發還訟費。案情指,黃子軒向劉冠華提供試題的評分標準及考生表現,劉冠華將得到的資料在網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