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早上出席行會前指,國際人權公約內容,個人自由受制於國家安全,認為國家安全具有根本性和凌駕性。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回應指,即使是納入附件三的法律都不可以凌駕基本法,亦有責任履行國際人權公約,保障港人各種權利,無論港區國安法如何制定,都不可以違反公約。他又指條文細節未定,林鄭月娥何以批評有人妖魔化法例。

對於律政司長鄭若驊網誌指,律政司有責任擱置無合理定罪機會的私人檢控,楊岳橋指已獲法庭批出的私人檢控,是經過專業判斷,所有批出的檢控都是有合理定罪機會,質疑鄭若驊是向法庭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