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前年8月11日反修例期間,在尖沙咀警署外街頭衝突中,報稱右眼被擊爆受傷的女子,已於去年9月離開香港前往台灣,有報導指,她離港當日有親友送行,現場所見,女子雙眼情況並無異常。

前年事發後,女子要送院治療,當時有人報稱她右眼懷疑被警方的布袋彈擊傷,警方其後成功申請法庭手令,取得她的醫療報告,她之後兩次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及上訴,指警方拒絕提供手令,及要求推翻原審判決,同樣遭到駁回。女子並無被捕或限制出境,消息指,警方對她的刑事調查未完結,包括她在場時有否參與暴動。

至於前年8月11日晚尖沙咀的示威,至今有29人被落案控告暴動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案件分別排期至今年11月至明年2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