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運動期間在金鐘墮樓身亡的梁凌杰,被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總結案件時,對事件表示難過,指雖然梁凌杰家人未有出席聆訊,但希望他們能夠展開新生活。

5人陪審團退庭商議近6小時,作出一致裁決。陪審團向警方和消防提出建議,指所有企跳事件應統一由警方指揮處理,以免混淆,消防應考慮增購高空拯救的工具和裝置,包括適合香港使用、面積較小的安全氣墊,以及用以連接氣墊的繩網,以減低企跳人士受傷風險。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不足 案件積壓對死者親友不公

對於梁凌杰由太古廣場外牆工程的鐵架墮下身亡,陪審團建議工程公司應圍封所有施工範圍,並加設警告字句,例如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

高偉雄特別提到,明白部分事件引起公眾關注,死因庭的角色是作出調查,應該盡快召開,讓公眾了解事情始末,以釋除疑慮和避免猜測;但隨本港死亡率按年上升,死因裁判官比例亦較外國為低,令到案件出現積壓,對死者家人、朋友,以至證人都不理想和不公平,反映現時制度存在局限。

高偉雄提醒陪審團考慮梁凌杰意圖 而非動機

高偉雄早前引導時表示,可以考慮3種死亡結論,分別是死於自殺、死於不幸或死於意外。

高偉雄提醒,陪審團應考慮梁凌杰的意圖而非動機,即是他為何作出有關行為;如果陪審團認為事件中不同部門有改善空間而提出建議,例如警方在談判上的安排,應考慮到談判實際情況是千變萬化,每個人反應不同,警方在執行有關建議時會否有困難。

高偉雄又指,消防和警方在事件中互相認為對方是總指揮,顯示兩個部門應對有人持利器企圖跳樓的情況,有不同準則,但兩個部門當時都有共識,會先遊說,不成功再拯救,未有出現分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