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規定香港貨品的產地來源標記,要由「香港」 改為「中國」。港府指,美方做法違反世貿規則,向世貿爭端解決委員會專家組,提交首份書面陳述,詳述香港的立場,闡明美國的規定除了不合理地歧視香港原產貨品外,亦違反多項世貿協定,包括《原產地規則協定》、《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及《關稅與貿易總協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說,美國實施帶歧視性和不公的規定,是完全基於政治原因,不當地將政治考慮摻雜到世貿規則下純技術性的原產地確定中;這種做法如被接納,將破壞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下,準確確定原產地所擔當的關鍵角色。美方的要求,亦會令香港企業出口成本上升,增加出口程序的複雜程度,令香港企業相對其他世貿成員處於競爭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