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將工廈重建補地價「標準金額」安排,擴展至新界農地,讓發展商計劃發展指定區內農地時,可以選用「標準金額」方式補地價,變相由發展商以往與政府商討補地價,需要漫長時間「互相摸底」,變成可以選用「明碼實價」的「標準金額」方案。

首階段會在元朗、北區和屯門設立10個分區,包括四個現有新市鎮分區和六個現有或計劃興建鐵路站的附近範圍,包括現有的天水圍站、錦上路站,計劃興建的新田站、古洞站、洪水橋站等。當局會在明年第一季公佈10個分區的標準金額,其後每年檢討。

只要發展商作申請的私人土地有至少五成屬農地,就可以選擇以標準金額作申請。

當局指,做法可以為發展商補地價金額預先提供確定性,以加快完成修訂地契。發展商可以按自身情況選用傳統模式或標準金額模式申請補地價。

梁志堅:相信措施有助加快程序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指,以往要為新界農地補地價,商討最少要2至3年,相信措施有助加快程序,為地產商發展新界農地提供誘因,形容總比任由土地「曬太陽」更好,但前提要有足夠交通配套。他指政府對很多農地都欠缺長遠規劃,令附近一帶都沒有主要運輸道路,即使補地價更具透明度,都會令發展商卻步。

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擬擴大 夾雜祖堂地亦可申請換地

政府亦計劃擴大「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至所有新發展區項目,容許私人土地業主,向政府申請原址換地,即使申請人擁有的土地夾雜「祖堂地」等第三方土地,只要申請人購得指定發展用地內9成或以上的私人土地,政府也會考慮處理申請,並收回餘下1成或以下的第三方土地,批給申請人,以發展整幅用地,申請人要繳付十足市值的補地價;而申請人亦要提供政府指定的公共設施,例如休憩用地、道路或其他公共設施。

政府指,「加強版模式」相比政府收回然後平整土地,並以招標方式推出市場,速度會更快;如果能夠成功換地,政府可不用支付收地開支,可減低政府前期開發成本。

發展局發言人指,放寬原址換地,至9成業權都可以申請,仍然是非常高門檻,認為是平衡了發展商及小業主利益,又指由政府收回餘下一成土地,再批予發展商發展,是為了推動新發展區全面及均衡發展,符合社會整體利益,以及現行法例下「公共用途」的要求,發展商亦需補足地價,強調不是「送地」。

發言人又指,難估計放寬申請門檻後,會有多少發展用地受惠,但指早前已在古洞北/粉嶺北,及洪水橋/廈村,接受的原址換地申請,當中有2宗申請,發展商業權達9成,能受惠於今次放寬,地政總署會繼續跟進個案。

另外,政府亦計劃由原本只限於住宅用地原址換地,擴展至產業發展,及社福利設施發展用地,包括在新田科技城等。發展局指,審視是否批出申請時,會考慮用地發展目的,包括土地是否適合由政府直接批出用地予龍頭企業發展,不適合由發展商發展,強調是由政府主導計劃,以政策為依歸。